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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定、决策,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切实提高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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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遵守“五个必须”, 坚决杜绝“七个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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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第23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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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委即将出台的落实 “两个责任”的配套措施,党委书记严格落实“四个亲自”,各级干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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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将监督检查作为首要任务,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学院建设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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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巩固成果,不断深化专项整治,持续抓好“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巩固七项专项治理、五项专项整治和“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深入推进各级“规定”精神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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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锲而不舍,切实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认真落实省委一个《决定》、两个《意见》和泸州市委三个《意见》,进一步梳理完善现有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学院实际、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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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本兼治,深入推动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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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坚持实施招生就业“阳光工程”,遵守招生工作“26个不得”,做到招生工作“十公开”,就业工作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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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强化教育经费监管,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强化财务预算约束,加强收支监管,强化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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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巩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运作程序,强化过程监管,加强执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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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严格规范运作程序,强化过程监管,健全校办公司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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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切实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省、市、学院实施方案,深化完善“三早三卡”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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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实推进权力依法规范运行,逐步梳理“权力清单”,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决策程序保障,规范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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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到党员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全过程,深刻剖析发生在本地本系统的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廉洁文化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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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切实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检组织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认真落实案件查办责任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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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持续深化“三项建设”,加强纪检监审干部党性锻炼,引导树立正确“三观”,强化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不断提高纪检监审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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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落实“三转”,由“包打天下”向协调督促转变,由一线参与向后置监督转变,由手段单一向多措并举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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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觉践行“六项承诺”, 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廉洁底线,带头遵纪守法,秉公执纪,带头遵守各级“规定”,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决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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